经学院研究,决定于6月20日举行2023届本科生第三次答辩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审核:
预参加答辩的同学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,导师对论文情况进行审核、确认,符合答辩条件的,由导师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(截至6月17日)。
二、论文检测:
导师提交答辩名单后,请申请答辩同学于6月18日16:00前完成论文检测,并通知导师及时审阅,审阅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评审。
三、论文评审:
通过论文检测的同学请于6月19日上午9:00前将纸质版论文送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(信息楼313室),学院集中进行论文评审。
四、答辩安排:
通过论文评审的同学可以参加6月20日组织的第三次答辩,答辩时间、答辩地点及答辩名单将于6月19日下午公布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前期论文评审不通过的同学一定要按照要求仔细修改,论文格式、论文内容必须符合要求,个人工作量要饱满。在将论文提交给导师时,一定要把评审结果同时给导师,以确保论文修改完成;
2、不参加论文检测、不参加论文评审均不得进行答辩,将延至小学期最后一周才能再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