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规定,试做毕业设计同学最早答辩时间为小学期最后一周,因受毕业生赴日文化交流活动影响,我院答辩时间变更为7月13日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一、资格审核:
预参加答辩的同学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,导师对论文情况进行审核、确认,符合答辩条件的,由导师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(截至7月7日16:00)。
二、论文评审:
导师审核通过的同学请于7月11日上午8:30前将纸质版论文送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(信息楼313室),学院集中进行论文评审。
5日前已提交论文的同学可以取走论文继续修改。
三、论文检测:
论文评审通过的同学于7月12日16:00前完成论文检测,并通知导师及时审阅。
四、答辩安排:
通过论文检测的同学可以参加7月13日组织的答辩,答辩时间、答辩地点及答辩名单将于7月12日下午公布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前期论文评审不通过、答辩未通过的同学一定要按照要求仔细修改,论文格式、论文内容必须符合要求,个人工作量要饱满。
2、不参加论文检测或检测未通过、不参加论文评审或评审未通过均不得进行答辩,将延至9月份才能再次申请。